GJB 5713-200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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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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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2006-05-17发布 2006-10-01 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qualification of supplier relate to equipment,FL 010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批,GJB 5713-2006,下载,GJB 5713-2006,I,目 次,前言..Ⅱ,1.1范围.1,2. .引用文件1,3.1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1,5 审查内容1,5.1 法人资格2,5.2专业技术资格..2,5.3 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2,5.4 财务资金状况..2,5.5经营信誉2,5.6 保密资格2,5.7其它内容2,6. 审查的分类、时机与方式2,7 审查程序..3,7.1审查准备3,7.2实施审查4,7.3 综合评议4,7.4通报审查结论..4,7.5 整改验证与上报5,8 注册、变更与注销5,9 日常监督..6,附录A(规范性附录)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7,附录B(规范性附录)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计划格式..15,附录C(规范性附录)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格式17,附录D(资料性附录) 审查记录表格式..25,下载,下载,GJB 5713-2006,II,前 言,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和电子信息基础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北京军事代表局、总装备部武器装备论证研究中心,本标准起草人:冀林、靳卫、刘世济、籍刚、白海威、孙宗平、田思明、王惠阳、孙守磊,下载,GJB 5713-2006,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时机、方式、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的资格审查,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 术语和定义,GJB 1405A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qualification of supplier relate to equipment,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3.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examination for qualification of supplier relate to equipment,军方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4 一般要求,4.1 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军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担装备研制、,生产、修理、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4.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4.3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负责实施,与受审查单位有冲突或,利益关系等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人员应回避。审查工作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4.4 必要时,经批准,部分审查内容可委托军方认可的机构实施审查,4.5 申请单位资格经审查、认定合格后,应正式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4.6 军事代表机构或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被授权单位”)监督已,经注册的装备承制单位资质保持与变化情况,必要时提出重新审查或注销资格的建议,5 审查内容,下载,GJB 5713-2006,2,按下列要求和本标准中《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见附录C)所列的项目进行审查:,5.1 法人资格,法人资格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法人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b) 申请承制装备的技术领域及其经营(业务)范围的符合性,5.2 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专业技术能力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文件的符合性;,b) 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满足需求,5.3 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充分性、有效性;,b)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5.4 财务资金状况,财务资金状况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文件的真实性;,b)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c) 资金运营状况是否良好;,d) 资金规模能否满足要求,5.5 经营信誉,经营信誉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经营信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b) 近三年装备研制、生产、修理、技术服务或业务经营中是否严格履行合同;,c) 近三年申请单位是否有违纪、违法的不良记录,5.6 保密资格,保密资格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 保密资格证书的有效性;,b)保密资格等级能否满足申请承制装备的保密要求,5.7 其他内容,是否满足军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6 审查的分类、时机与方式,6.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分初审、续审、复审三种类型,6.2 对申请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注册的单位进行初审。一般在下列时机进行审查:,下载,GJB 5713-2006,3,a)申请单位提出承担装备研制、生产、修理、技术服务的申请后;,b)装备研制、采购、修理、技术服务招标前;,c)合同签定前;,d)其他需要时,6.3 装备承制单位在注册资格有效期(四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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